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教师工作的积极性、创造性,保证人工智能系教育教学、教学建设、科学研究与技术服务等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人工智能系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教育部《关于深化高校教师考核评价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师[2016]7号)、教育部《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教师[2018]16号)等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的要求,结合人工智能系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考核目的
为了有效推动人工智能系的各项工作,使系部的日常管理和教师的绩效考核更加系统化、科学化,通过绩效管理让教师有计划、按规定、保质保量完成教学和其他工作任务,激励全系教师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圆满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特制订人工智能系绩效考核实施细则。
二、遵循原则
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科学管理”的原则,真实、有效反映被考核人员的实际情况,坚持“服从安排,尊重事实”的原则,体现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人工智能系全体教职工的考核。
四、考核内容组成
1、教师考勤评分(30分)
(1)考勤合格的条件及得分:遵守师德规范,服从学校和系部的工作安排,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帮缺课,认真批改作业、课堂练习、实验报告和试卷,按时参加教研活动,积极参加第二课堂辅导,指导学生技能竞赛,参与学生实习和就业指导工作等。符合上述条件且出满勤者评定为合格,得30分。
(2)请假处理:学期事假不满1周者,病假累计不满2周者,不扣分;事假1周以上两周以内的扣3分;超过1月都按照学校的规定执行。公假、婚假、产假、丧假等依据学院管理规定执行,不扣分。
(3缺勤处理:学校和系部教职工会议、教研室会议等无故缺勤1次扣0.5分;无故未打卡1次扣0.5分,监考缺勤1次扣1分;缺课1节扣1分;受到学校批评通报的扣2分;疫情期间缺健康打卡1次的扣0.5分,按照学校要求未做核酸1次扣0.5分。
2、教学过程奖励(40分)
(1)完成基本课时均获得基本分20分。如果每个学期超标准课时100课时的奖励1分,超150课时奖励2分。
(2)完成基本的教学任务获得基本分20分。教案受到督导组表彰的奖励1分;授课受到督导组表彰的奖励1分;
(3)获得校级教学能力竞赛奖励的教师每人奖励2分,参加省级教学能力竞赛的教师每人奖励1分、获得奖励的教师每人奖励3分。
3、教科研奖励(30)
完成基本的科研工作量获得基本30分。未完成科研任务量的少1分扣1分。发表一篇核心论文的奖励2分、CN期刊论文的奖励0.5分,获得一项省级研究课题、省级质量工程项目的项目组成员每人奖励2分,校级项目每人奖励1分。获得横向项目0-2万元的项目成员每人奖励1分、2万元及以上的项目级成员每人奖励2-5分。
4、辅导和指导学生职业技能竞赛的奖励
辅导和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或其他赛事的教师,每个指导教师均奖励2分,学生获得奖励的每个指导教师均奖励3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