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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系指导学生技能竞赛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进一步规范人工智能系教师指导学生参加职业技能竞赛的管理,以技能大赛为动力,突出职业技能导向,全面展示和提高学生的专业技能,为学生提供施展才华的平台,增强学生就业竞争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学生参赛范围

人工智能系重点支持由省级以上政府、主管部门,或受政府委托由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鼓励学生参加各企业承办的职业技能大赛,二者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人工智能系会根据各种竞赛,组织教师在比赛前,指导学生进行赛前训练和准备工作,并组织开展校级选拔比赛工作,如比赛获得一、二等奖系部视情况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

第二条 竞赛的组织与管理

(一)人工智能系实验实训室主任负责全系学生职业技能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实行立项申报、目标管理、并承办的管理方式。

(二) 实验实训室具体职责是:组织学生技能竞赛申报项目,负责安排教师指导学生竞赛准备和训练工作,对相关竞赛经费进行预算,上报系部审核,并整理、归档竞赛相关资料等。

(三)人工智能系由各教研室成立相应的竞赛组织小组。具体负责相应竞赛的筹备、组织和实施,制定相应的竞赛实施方案。整个竞赛组织工作由各教研室主任、实验室主任以及有关专家组成。

(四)各教研室负责选定和指派参赛学生及指导教师、制定和实施培训辅导计划、组织和监控竞赛准备以及实施过程。

(五)指派专业技能强、经验丰富的教师做指导教师,并邀请企业技术能手做兼职指导教师。指导教师要按照竞赛的有关规定选拔优秀学生,组建参赛队伍,指导学生做好参赛的各项准备工作。

(六)加强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各教研室要建立具有高度责任心、较高专业技能水平的技能竞赛指导教师队伍,积极聘请行业、企业技能大师指导学生竞赛。

第三条 经费管理

(一)积极筹措资金,设立学生职业技能竞赛专项经费,纳入系部的财务预算。

(二)专项经费用于经学院和系(部)批准立项的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并严格控制在审批的预算范围内。由学院支持的专项经费分两部分:

1.定额包干部分(用于资料、材料、教师指导费等)

按文理科类每个参赛学生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由系部预算的学院竞赛专项资金中支付,由获得批准立项的参赛团队负责人进行管理;参加同一体系不同级别竞赛项目,采用最高级别竞赛项目补差的办法,不重复计算。

2.按实核报部分

(1)差旅费:参赛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

(2)参赛报名费:凭竞赛主办部门的报名通知,按实核报。

(3)培训费:凭竞赛主办部门的培训通知文件,按实核报。

购置金额超过3000元(含3000元)的固定资产,列入学院固定资产购置经费,3000元以下固定资产由职业技能竞赛专项经费列支。所有固定资产购置均要按固定资产购置办法办理审批手续。

(三)立项审批手续需严格按照相关财经制度办理。

(四)竞赛项目为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等成果类竞赛的,不列入立项资助范畴,列入获奖奖励范畴。

(五)用学院经费制作的竞赛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学院所有。作品由参赛单位负责妥善保管,必要时可移交学院档案室存档。若获奖作品发生专利(技术)转让,其转让费的50%-80%可用于奖励。

第四条 竞赛奖励

严格按照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抽定的竞赛奖励标准执行。

第五条 竞赛荣誉

由学院组队参加的各类竞赛活动,所获集体荣誉归学院所有,所获个人荣誉归个人所有,个人荣誉副本报学院存档;集体所获奖品、奖金等归属由学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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