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芳等13名学生自2023年9月开学以来,未经请假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且不与学校联系,班主任与其监护人沟通后,仍然不来校办理相关手续。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 (2022) 的通知》《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退费暂行规定》《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中专部学生管理制度》等制度要求,学校将依据《河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电子学籍注册与管理工作规程 (2022) 的通知》第三章第十四条之规定“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离校超过3个月的,学生电子学籍应按退学处理”、学校《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学生退学退费暂行规定》第七条之第二款规定:学生有下列情形“未请假离校连续两周未参加学校规定的教学活动的”应予退学,拟对王芳等13名学予以退学处理。
拟取消学籍的学生如有异议,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来学校中专部提交书面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学籍,逾期不再接受书面申请。
特此申请!
附件:取消学籍学生名单
林州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3年12月3日